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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03-31
1、林木采伐指标申报
办事依据:根据怀林政[2009]109号文件及湖南省《关于确认全省商品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考核指标的通知》
办事流程:林农申请(提交申请报告、林权证)→林木伐区作业设计→县局审批→缴纳林业规费→领取采伐证
2、林木种子生产、经营许可证核发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二十条、第二十六条
办事流程:申请→县林业局造林股审核→实地勘察→审批
3、木材运输证核发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湖南省林业条例》
办事流程:提出申请→政务中心林业窗口接件→县林业局林政股审核→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领件
4、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十八条
办事流程:县林业局林地办进行审查或现场考证→提出初审意见(拟上报文件)。→分管林地的局领导审核→上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→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
5、临时占用林地审批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十七条、《湖南省林业条例》第10条
办事流程:建设单位向县林业局申请→林地办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→按照规定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→以文件形式或批准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
6、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十八条
办事流程:申请→县林业局审查→以文件形式或批准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。
7、林区设立木材经营(加工)单位审批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四条、《湖南省林业条例》第二十四条
办事流程:受理(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)→审查(资源林政股负责审核相关资料)→资源林政股现场勘查→决定(对符合许可发证条件的,转由主管领导审核、或者党组研究决定)→发证
8、移植古树名木(城市除外)审批
办事依据:《湖南省林业条例》第十四条
办事流程:申请→县局绿化办受理→初审→审核→告知并发证
9、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审查
办事依据:湖南省森林管理条例第25条
办事流程:国有林场管理站受理→初审→审核→告知并发证
10、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许可
办事依据:《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》第四条、第十三条
办事流程: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受理→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审查→省林业厅决定→公示与告知
11、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许可证核发
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18条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》第15条
办事流程:申请人→行政许可受理处→审查、踏勘→审核意见→行政许可审批决定